农信社改革逐年提速,随着更多省份农信社改革细节的披露,省级农商行的模式也开始成为市场关注的重点。5月25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海南省农村信用社5月24日发布公告称,海南省包括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机构(以下简称“20家机构”)先后审议通过了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决议,海南省级农商银行组建工作启动。据北京商报记者梳理,上述“20家机构”注册资本合计超100亿元。分析人士认为,省级农商银行具有规模效应,通过统一法人主体来进行资产业务整合,有利于形成集中优势和竞争力,改革方式也比较彻底。
省级农商银行将再添新丁
关于农信社改革,曾多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被提及,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2023年4月14日,原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再次提到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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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市场提及较多的省联社改革模式分为多种。比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采用统一法人的模式,组建了全市统一的农村商业银行;宁夏黄河农商行和陕西秦农农商行则是采用金融控股公司模式。
在加速推进农信社改革过程中,随着各省份农信社改革方案的披露,监管提出要“一省一策”因地制宜推动深化中小银行和农信社改革,联合银行模式及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模式较为主流。2022年初,浙江省作为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根据改革方案将推动省农信联社改制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并于同年4月获批开业。2022年底,河南省农信改革方案获批,将采取自上而下参股控股方式组建联合银行。随后,辽宁省联社也发布辽宁省农商银行筹建公告。2023年以来,甘肃在省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将组建甘肃农商联合银行。四川也在相关改革方案中提到申请组建省级农商行。
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将为省级农商行再添一员。海南省农村信用社上述公告指出,取消“20家机构”法人资格,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后,“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承接。
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表示,“省级农商行模式是通过吸收合并或者新设主体,组建省级农商银行,来承接原来省内各农信社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和人员,原有的各农信机构法人主体注销,变为省级农商银行的分支机构。省级农商银行具有规模效应,通过统一法人主体来进行资产业务整合,有利于形成集中优势和竞争力,改革方式也比较彻底。
重组提升抗风险能力
农合机构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外部环境以及自发展的不断变化,也一直处在改革创新的浪潮中,面临着不断迎面而来的新挑战。
2023年5月19日,根据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22)》显示,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17家和118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92%。
在一位资深金融人士看来,“农信社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少历史遗留问题,内部风险管理体系逐渐落后、基层员工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外部客户群体基础较差、自然环境影响等都是造成农合机构业务风险高的因素”。他认为,组建统一法人的省级农商行,集中管理实现规模化经营有利于优化农信社的日常经营,合并重组也是充实资本金、壮大竞争力行之有效的方式。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宏观研究员周茂华也表示,通过新设合并组建省级农商行,有助于理顺农信社的历史遗留问题,加快不良资产处置,有效化解金融风险,扩大银行资产规模。同时,引导农合机构加快补齐内部治理短板,主责主业、深耕区域市场,提升经营水平,提升抗风险能力。
随着多地农信社改革的落地,农信机构的整体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也能够得到提升。海南农信改革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海南农信系统共有20家机构,业务总量较小,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通过组建省级农村商业银行,将更有利于统筹资源调配、统一系统建设和风险管控,更好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同时,于百程也认为,农信机构立足地方三农,普遍规模小,通过吸收合并,组建地市级或省级农商银行,能够提升农信机构的整体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
北京商报记者 孟凡霞 实习记者 周斌